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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

作者:食品安全管理科发布时间:2022-11-22

1、目的

为落实学院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切实履行食品安全风险自查要求,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的动态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总局令第60号)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,制定本职责。

2、范围

适用于湖南民族职业学院。

3、职责

3.1食品安全科负责食品安全风险日管控工作制度文件的编制、修改及更新。

3.2食品安全员按照要求落实日管控相关工作,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学院主要负责人。

3.3对于风险排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,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,相关责任人应采取相适应的防范措施,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,确保学院食品安全。

4、食品安全日管控工作制度

学院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需要,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,为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制定了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清单》建立了以下日管控工作制度和机制。

4.1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

4.1.1日管控人员根据学院落实主体责任定人定岗履职情况,由食品安全员负责日管控具体工作的落实。

4.1.2日管控频率正常加工期间每日根据学院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清单》进行检查。

4.1.3日管控内容日管控检查应覆盖以下内容:加工环境卫生(★)、进货查验(★)加工过程控制(★)、贮存及售卖控制(★)、食品安全自查、从业人员管理(★)、信息记录和追溯(★)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、前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(★),具体参照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清单》,其中“(★)”标记项目为重点检查内容。

4.1.4日管控工作流程

4.1.4.1正常加工期间,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学院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清单》进行检查,排查加工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,并将检查结果汇总记录在《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》表上,可采用电子表格的形式予以记录未发现问题的,也应当予以记录。

4.1.4.2对于日管控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,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,及时反馈相关责任人立即采取防范措施。对于现场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整改;对于不能现场立即整改的,应明确整改期限,在后续日管控检查中跟踪验证整改落实情况。4.1.4.3对于《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》,每天工作结束前或次日上班后及时交付食品安全总监审核,填写的电子表格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,如日管控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,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不良影响(管控清单中的*项目),除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外,应立即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学院主要负责人,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情况,采取相适应的管理措施,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,确保学院的食品安全。

5、相关记录

《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》